2014年2月25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议,拟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。2月27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议,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。这一决定是为纪念1937年12月13日的南京大屠杀,这是日军侵华期间在南京发生的惨绝人寰的大屠杀,共计30多万中国同胞遇难。国家公祭日的设立不仅是对死难者的缅怀,也是国家向全世界传递中华民族对人权和文明的态度,表达热爱和平的决心与责任。
国家公祭日历史背景
这段历史,不能忘记!
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攻陷南京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,三十多万中国人被日军杀害,约两万中国妇女遭日军奸淫,南京城的三分之一被日军纵火烧毁,财产损失不计其数……
日军大规模地焚烧和破坏南京,1/3的建筑被烧毁,古都南京遭受了一场空前浩劫,宛如人间地狱。秦淮河的水染红了,昔日繁华的金陵城,一夜间成了“让人窒息的地狱”。87年前的今天,南京正在经历一场“人类的浩劫”。这段历史,不能忘记!
国家公祭日意义
历史是的教科书和清醒剂
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公祭日上讲到:南京大屠杀惨案铁证如山、不容篡改。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举行公祭仪式,是要唤起每一个善良的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,而不是要延续仇恨。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历史是好的教科书,也是好的清醒剂。中国人民对战争带来的苦难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,对和平有着孜孜不倦的追求。纵观世界历史,依靠武力对外侵略扩张终都是要失败的。这是历史规律。”中国人民将坚定不移维护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,愿同各国人民真诚团结起来,为建设一个持久和平、共同繁荣的世界而携手努力。
铭记历史 吾辈自强
和平是人类社会的期待与向往
国家公祭日,是对历史的深刻反思,也是对未来和平的坚定承诺。我们纪念,是为了更好地前行。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今天,我们更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环境,面对曾经的苦难,中华民族没有屈服,而是选择了坚韧与重生。从站起来、富起来到强起来,我们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历程。今天,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,我们更应铭记历史使命,以更加昂扬的姿态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。
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,让我们共同为遇难同胞默哀,为和平祈福。愿和平的阳光普照大地,愿战争的阴霾永远散去。87年,只要我们记得,他们曾以身躯捍卫家国,只要我们记得,他们的坚守与力量,只要我们记得,他们的精神将在我们身上继续延续。
昭昭前事,惕惕后人
血泪未干,勿忘国殇
警钟长鸣,吾辈自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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